既然問題是出在政府稅收費用支付的部份,我們就來探討有關房地產交易所會產生的相關費用。以房地產交易來說,通常下列這些費用是分別由買、賣雙方各自負擔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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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說明
【經濟日報╱宏典文化曹俊傑/策劃)】
不動產的獲利來源包括出售價差和租金收入。如安小姐2002年以760萬元購台北內湖不動產,並於2010年以2,120萬元售出,賺取價差1,360萬 元。則安小姐應繳土增稅與綜所稅的財產交易所得。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葉慧心/台北報導】
受薪階級除了最在乎薪資收入,退休生活保障也是重點,在現行勞退制度下,退休所得替代率明顯偏低,累積退休金還是靠自己比較可靠。壽險業者分析, 「以時間換金錢」、「以錢賺錢」及「以錢養錢」,是攢退休金的三大策略,投資型保單及儲蓄型分紅保單都是不錯的選擇。
一個人在退休後主要的財源有三個:
(1)政府提供的養老給付
日前張先生委託某房仲業者售屋,在交易過程中即明白向業者表示,希望業者能協助計算在所必須負擔的費用扣除後實拿的金額為800萬;業者允諾並且也順利的將房屋售出。張先生在簽完「委託買賣契約書」後才發現,還需要另外負擔代書費及政府的稅收費用,計算下來大約還要繳交約八萬元的費用,造成實拿的金額少於800萬。因此,張先生認為房仲業者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,也沒有在第一時間提醒;是業者的疏失以致自身權益受損。故前來請教馴錢師財商研究中心是否可以向業者提出交易糾紛,由業者負擔相關費用,取回他希望拿到的800萬。
既然問題是出在政府稅收費用支付的部份,我們就來探討有關房地產交易所會產生的相關費用。以房地產交易來說,通常下列這些費用是分別由買、賣雙方各自負擔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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